王梅花跟着西安妈来到村西小溪边的一栋泥墙屋里,西安妈赶紧从箱里找出干净的衣服让梅花换上。一会儿,柴爱珠也抱着秋岚来了,秋岚已换上了干衣服,一到妈妈的怀里就不啼哭了。西安妈说:“梅花的家也没了,反正我一人也孤单,你母女俩就留下来陪我吧。”
“西安妈,您不嫌弃我母女,我就不客气了。”
柴爱珠也赞成道:“本来你们俩好得像母女,住一块相互有个照应,我就放心了。”
西安妈收留了王梅花母女后,像祖孙三代一起生活,亲亲热热,相互照顾,同甘共苦。王梅花非常勤快,和西安妈一起编麦秆扇、织鱼网、做布鞋、打斗笠,然后两人轮流将成品拿到长台、石门、礼贤、峡口等附近墟市出售,再用卖得的钱买些盐油米等生活必需品回来;而且还养猪、养鸡、养蚕。人勤不饿肚,有了收入来源,交了繁多的苛捐杂税后仍有盈余,还能对付大大小小三张嘴,日子凑合着过。柴爱珠等几个好姐妹平时没事时来串个门,抱一下孩子聊聊天,看西安妈、梅花干活,简陋的土房里好不热闹。不过周朝良的那500块大洋的阎王账是梅花的一块心病,只怕攒下点钱老东西就上门来要,所以梅花脸上挂着笑,心里郁闷。每天都怕周朝良或其家人上门要债,可每天都落空,夜里倒老梦见周朝良来了,闹得连觉也睡不安稳。
到了第一个年关,梅花准备了15块大洋,周朝良果然来了,对梅花说:“我不是来逼债的,你们母女活得也不容易,你看着给吧。”他是同情?是装做个好人?还是知道王梅花是个爽快之人用不着逼?梅花没多想,停下织网活计进卧房取出了一个纸包,递了过去:“我就攒了这些,15块大洋,都拿去吧。既然官府判了,只要我还能干活,慢慢会还上的,一个子儿不少!”
“我信你。收下了。”老头子接过纸包放手上掂了掂,然后放进口袋转身走了,刚走几步又停下,转头对着梅花,“不过我要告诫你,如今大力是重犯,你若知情不报也要吃官司的噢。”
梅花没好气地回敬他:“腿长他身上,他跑哪儿我怎知道?倘若没你那宝贝儿子作恶,大力哪会有今天的逃亡?害得我母女连个窝都没有,还要还要人命的债!不是不给人活命嘛!”
自讨没趣,周朝良叹了口气拄着拐杖走了。
一晃14年过去了。这14年王梅花母女是怎么熬过来的,相信读者也想像得出来,这里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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