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深站在玄关,过了好几秒才回过神。

        洗好。别穿出去。当睡衣。

        这件衣服以后不能再被他套上出门、不能再被他当普通家居,它要等她下一次出现在他家,再被她从柜子里抽出来,盖到腿根,光着脚走过他的厨房。还要来。

        他走回卧室。床单是乱的。狗还在床头。T恤在床尾,领口宽,皱着,有一点她白天靠过来的味道。他坐下,把那件衣服拿起来。布料很普通,是他自己的圆领,被她穿了一整天打游戏、吃披萨、把腿搁到他小腿上。现在它变成“她的东西”,人已经走了。

        我们是情侣了吗。真的可以吗。

        可以这两个字大得没有着落。没有人说过可以。她只说过今晚不走,只说过来玩,只把一只迷你狗留在床头,把一件T恤从他的衣柜里划走。来他的家,穿他的衣服,当睡衣。电影里女朋友也这样。电影没教他:女主角走的时候不说在一起,只说你别穿。

        他本来以为自己会和一个内敛娴静的女生谈恋爱。安静,合适,同事推过来的那种微信。按部就班,先吃饭,再牵手,再考虑下一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无名无份就上了床。接机。留宿。早餐。一整天的电影和披萨。她走的时候把睡衣的定义按在他手里。

        是炮友吗。

        这个词让他胃里发冷。炮友不会让他把每寸皮肤记下来,不会在他家玩一天还把衣柜检阅一遍;可炮友大概也不需要名字。

        那自己是色批吗。一个周末她穿连衣裙上门,他就把人推到自己床上,还觉得清晨幸福要爆炸。色批会煎蛋,会在她说该走了的时候说不出口留,会对着一件T恤坐到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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