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别墅呢?”
谭侃侃竟不回答。
“这个别墅值很多钱呐,不是你的吗?”
谭侃侃沉默了半晌,很讽刺地语气说道:“你想要吗?”
林沫咬住嘴唇,他没有说出什么,低下头继续看。
第三条: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收入的所属权,依然归所得一方。婚姻解除后,另一方将无权继续支配。
好生涩难懂,什么意思呢?
“这个第三条能不能解释下?”
“就是说,你赚的钱或物,在婚姻期间我可以一起使用。一但离婚,所属权还是你的,我将再没有权力使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