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就发生了那起案件。
一个男子因为找不到工作,想说去吃牢饭好了,决定犯罪。
这在本国不是什麽稀奇的事情,经常有人想吃牢饭所以故意犯罪,过年前这种情况尤其多。他们会跑去抢劫商店,手上拿刀,看起来却只像是打算切水果,毫无杀气。因为目的是吃牢饭,也不会抢多少钱。有人抢到香菸跟零嘴就满足了。有人抢劫时先向店员道歉,店员看他如此和善,根本不觉得有必要报警,於是他只能自己去警察局自首。过去这些案件都不会有人因此流血。
而在那起案件里,犯人用玩具引诱十岁男童到无人的地方,然後一刀割断孩子的喉咙。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这麽Si了。
那只是个普通老百姓家里普通的孩子,家长需要为了养活孩子努力工作,而他还需要更多时间长大。像这样的孩子,不可能需要为这个犯人曾经经历过的任何痛苦负责,也不可能需要为这个社会任何不公不义的一面负责。
犯人被捕时说:「反正现在杀一、二个人不会判Si刑,我吃一辈子牢饭就好。」这种杀人理由,在本国废Si运动兴盛(於上流社会)之前,不止闻所未闻,根本无法想像。
後来一审判决出来,法官认定他是弱势的一方,他没有工作是社会害的,他杀害孩子是有理由的。於是他连Si刑都没有,法官判处无期徒刑。b民间打油诗的内容还得意。
本国老百姓认为,这个一面倒保护加害者的社会,应该要为这条人命负责。而要对这种社会负责的,就是一手打造出这种社会的废除Si刑运动。由於整个量刑基准都为了不判Si刑而扭曲,於是所有犯罪者同受恩泽。
有一案,四个男人集T凌nVe才两岁五个月大的男童。孩子鼻梁被铁鎚打断、手指碎裂、指甲脱落、满身烟疤。屍T除了x口还有点r0UsE,全是黑的、紫的、红的,连脚底都是刺穿和烫伤的伤口。凶嫌把孩子抓去撞墙阻止哭闹,用烧红的铁钉烙伤口称作治疗,又施打和喂食连rEn都无法承受的毒品,最後导致孩子Si亡。
最高法院法官说:孩子是因为犯人喂食毒品才会Si,前面足以致Si的凌nVe没有导致Si亡所以不算数。因为目的是希望孩子安静,所以施打毒品导致休克Si亡不算蓄意杀人。在孩子Si亡六小时後犯人将Si者抛弃在医院急诊室,可见其有意救活孩子,良心未泯。这不过是怕孩子哭闹的大人一时失手了,而且深具悔意,就算是领头的主犯有期徒刑三十年已经很重了,不必判无期徒刑。照本国常态,实际坐个十五年就会假释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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