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散文<凤凰>的文字叙述,硝枭曾反思且推敲一些假设,当然,即使造访湘西做田野调查,这些假设仍未果,毕竟不曾直击过落洞nV,进行长期观察和纪录,况且真面临如此情况,硝枭内心会十分不舍,并秉持尊重与T谅家属心情的原则,放弃纪录。硝枭非文化学者、非文学大家,充其量不过随笔撰写毕生所识所闻,维持着「写日记」习惯,纯粹一江湖闲散人,才疏学浅,是以不需事事刨根究底,看到几分的真实,便选择X的说几分,有所保留、有所分享。日前大学恩师、某几位教授,共同邀请硝枭前去演讲、当客座副教授,硝枭婉拒了。教授问:「怎麽连演讲也不肯?」硝枭答:「没资格。」
以下概略分析<凤凰>文字段落:
文字段落1)「因年龄、社会地位和其他分别,穷而老年的,易成为蛊婆,三十岁左右的,易成为巫,十六岁二十二三岁,美丽Ai好X情内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致Si。」
──事实上,蛊婆与巫的X质,完全不同於落洞nV,前者是主动成为,而後者是被动变成。湘西地区之蛊术、巫术多为nV系世袭,乃母传nV、姑传侄,术法秘而不宣,自是从小学习、互存渊源,总不成突然想炼蛊施术,找个师父便能拜师学艺?沈从文先生其实是就文学角度撰文,在此硝枭以研究角度说明。
古老信仰文化中,巫觋身兼数职:神之代理者、军参谋、相师、医生、心理辅导员、媒人等,几乎一手包办,为维持和控制部落秩序,使用秘药是必然的,故养虫采药以炼制各种「道具」;换言之,蛊婆与巫的幼教训练,基本雷同,更进一步来讲,两者可互通。
何以「穷而老年的,易成为蛊婆,三十岁左右的,易成为巫」?还是不得不提,「人活一口饭」,此完全是出自经济考量。【浅谈『湘西赶屍』】一篇已论述湘西地区因受环境限制,民生贫困,相较於蛊术的需求度,巫术更为频繁普遍。(一)婚丧喜庆、祭祖拜神,家家户户定请巫作法、邀众参与;而蛊术几乎用於隐讳难事之上,所以单价计算,蛊术费用虽高於巫术费用,但长期「承接案件」的薪资累计金额,巫术远胜蛊术。(二)执行巫术全程仪式,因步骤繁琐,加之承接案件的地方,范围甚广,时常必须跋山涉水,需要相当T力,而nVX从三、四十岁後,T力开始进入下降期,因此由巫转为蛊婆。彼此诉求经济实惠为主。
文字段落2)「凡属落洞的nV子,必眼睛光亮,X情纯和,聪明而美丽。必未婚,必Ai好,善修饰,平时贞静自处,情感热烈不外露,转多幻想。间或出门,即自以为某一时无意中从某处洞x旁经过,为洞神一瞥见到,欢喜了她。因此更加Ai独处,Ai静坐,Ai清洁,有时且会自言自语,常以为那个洞神已驾云乘虹前来看她。」
文字段落3)「nV子落洞致Si的年龄,迟早不等,大致在十六到二十四五左右。病的久暂也不一,大致由两年到五年,落洞nV子最正当的治疗是结婚,一种正常美满的婚姻,必然可以把nV子从这种可怜的生活中救出。」
文字段落4)「可是照习惯这种为神眷顾的nV子,是无人愿意接回家中作媳妇的。家中人更想不到结婚是一种最好的法术和药物。因此末了终是一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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