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会后,A国人的橡胶只卖到了二百八十块钱一吨,肯定是不大痛快的。只是合同签了,定金付了,他们没有不发货的理由,第一批货确实在六月份的时候运到了羊城。

        按照合同,夏菊花应该参与那一次的提货,可是杨司长了解到当时的夏菊花,正在跟薛技术员攻关酸辣粉生产机器,便做主没让夏菊花来羊城。

        给A国的理由就是,夏菊花家中突然有事,只好提前离开。好在海上风浪的原因,A国的货船晚到了几天,所以夏菊花等不及也说得过去。

        偏A国商人回国准备装运第二批橡胶的时候,得到了L省再次向罗伯特购买三万吨橡胶的消息,还是按每吨二百四十五元的价格收购的,一下子有了危机感,向杨司长提出,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见到夏菊花的要求。

        他们得到的消息中,夏菊花是促成罗伯斯与L省橡胶买卖的重要人物,上一次卖给华国橡胶,也是夏菊花出面谈判。所以A国商人认为,夏菊花在华国的橡胶采购上,有很大的话语权。

        这个情况杨司长倒不便跟夏菊花提起,只在介绍完情况,问了夏菊花一个问题:“……这一次A国的商人,很可能向是我们提出再次供货的建议,夏大队长,对此你怎么看?”

        刚才杨司长介绍情况的时候,夏菊花也在思考,A国和罗伯斯所在的国家,都在非洲,那里的橡胶产量尽管很高,可也没多到由着两家公司上万吨、上万吨收购的地步。

        商人都是逐利的,他们的收购价相差不会太大,罗伯斯二百四十五元能卖给自己,A国商人应该得到消息后,就提出想见自己的要求,只有一种可能。

        他们可以按二百四十五元甚至更低的价格把橡胶卖给华国,前提是L省不能再从罗伯斯手里购买橡胶。这样一来已经回国开始收购橡胶的罗伯斯,收到手里的橡胶就会积压,甚至会导致压占资金过多,导致资金链断裂,公司再难存活。

        短期看,A国商人如果把橡胶的价格,压到低于二百四十五元的话,对于华国肯定是有利可图的。可真是这样吗?等到罗伯斯的公司真破产,缺少了竞争对手的A国商人,会不会再次提价、甚至把这两次的损失弥补回来,都未可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