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斯科探长称赞那雕像“手感极佳”,是“最完美的凶器”,当然,那可是订做的,我“万全准备”中的一项。我一开始的要求就是浮雕——我可不会让工匠把那些多余的石料都削去,减轻重量还增加脆弱度,万一我打的时候崩断就麻烦了。
装凶器的盒子,我在之前的书房会谈时就送进去了,当时可是顶着爵士的怒吼“这不能作为道歉,华生先生”、赔着笑脸悄悄把它推上书桌的角落。这当然要冒爵士迁怒丢掉它、到时我没有凶器用的风险,还好我运气不错。为了跟探长解释这件事,我也是头疼不已——那时我并没有打开盒子,因为做贼心虚,怕爵士看出端倪。但我不能和警方这样说。如果凶手在开启之前就知道这封闭盒子里的东西足以充当凶器,那除了我就不会有别人了。但我又不能说“爵士当着我的面,把它欣喜地摆上了桌”,因为在那之后进出过书房的人——比如那些架设儿童床的,不可能看到它在桌子上,万一他们不小心记得就露馅了。所以,我只能用不确定的语句含混过去,幸好卢斯科探长并不觉得这有什么要紧。
我看着爵士的尸体,略略调整了他的姿势,又拍掸了他的衣物,让人看不出他被攻击时是坐在地上的,以免他们思考他这么做的原因。然后,我来到床边抱起还睡着的小阿尔伯特,将凶器上沾染的血液甩了几滴在他身上,把他放到窗帘后继续睡。如果我不这样做,一直睡在屏风后自己小床上的小阿尔伯特就会被认为与本案无关——虽然事实如此;但现在,即使他没有自己爬出来,警方也会发现他,好奇他为何出现在这里,并从衣服上的血迹认定他涉案。这样,我才能献计献策——我主动去找卢斯科探长就是为了这个,误导他们“凶案发生时,孩子就在旁边”,再引申出“受惊的孩子可能认出凶手”——心理学家说出类似的事情总是更容易被采信。然而这一套完全是胡编乱造,我并不知道如果我真的当着小阿尔伯特的面杀人他是否会记得我,我也并没有那样作案。我做这一切,全是为了引发最后的指认。
是的,那场指认,我一切行动的核心,我自导自演的这幕戏剧聚光灯下的特写,早在美国时就安排下的。只要爵士一死,整个英国就只有我知道小阿尔伯特的病因,还有比这更方便的吗?我为此预设过各种意外、许多可能,却没想到执行起来一帆风顺,那些随机的要素竟能给我添砖加瓦。卢斯科探长居然是我理论的死忠,从无一丝怀疑地坚信着“您贵为心理学家,无疑比我这警察更了解人的本质”,我实在不该低估了自己在英国的天然影响。而我的指定证人在现场的哭泣,甚至被我灵机一动用来作为我提议的佐证。其实,他哪是看到了什么凶手?完全是抱起他的绒球保姆惹的祸,不光刺激他当场哭泣,还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让他哭得停不下来。不然,你怎么解释一个带大了好几个儿童、极富经验的老保姆竟然不如一个新手更会哄孩子?她对小主人可谓全心全意,几乎一刻不歇地围在他身边,被叫去问话才暂离片刻;包括最后把那可怜的孩子从卢斯科探长怀中抢走,白色的绒球便又近距离晃荡在小阿尔伯特的眼前,结果他就哭得更大声了。凶案发生后,她只顾着惊惧和晕倒,可没想起换件体面的衣服。也难怪爵士死前去接手孩子时,看到正要就寝的她换好的睡眠装束,会暗叹“你不跟着可能更好”了。
如我所料,小阿尔伯特成功指认了威廉姆斯先生,或者说,他脖子上毛茸茸的白色领结。我一生送出过许多礼物,但没有哪一件像这一件一样,发现它深得对方的欢心就令我如此血脉贲张。一开始,他和他的领结都静止着,孩子一时没有看见,让我的心脏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幸亏他情感难抑,移动身体想要亲近孩子。噢,这就放心了!突然进逼的白色毛茸茸,这会对小阿尔伯特产生怎样的影响,我有着十足的把握。在当年的实验中,我们做过屡次的确认——我让罗莎莉扮成圣诞老人去接近被试。哪怕刨除鲜红帽子上的白毛镶边和尾部垂吊的白绒球,就算只剩下黏在脸上的白色络腮胡子,都一样令他嚎啕不止。我把这一幕录下视频,拍了照片,命名为“现在他连圣诞老人都害怕”。然后,我和罗莎莉欢呼雀跃,击掌拥抱,庆祝实验的成功。
“那一刻,他就像看到了魔鬼。”
不,这对小阿尔伯特来说,比魔鬼可怕多了。
任何一个人,哪怕是卢斯科探长那样没养过孩子的,都能大致分辨出这突来的哭泣是无理取闹还是受惊过度,但恐怕没有哪个人,能仅凭一次就精准判定惊吓的具体来源——为小阿尔伯特的发育迟滞、口不能言干杯!
指证这个环节,只要能执行就基本万无一失,关键的问题在执行之前——要怎么让威廉姆斯先生选中那条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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