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扭头朝巷口走去,一晃就没了。
巷口那个人叫阿九。
程天朗有今天,说来说去,还多亏了他。
早几年,程天朗和阿九都在“和义联”混饭吃。
那时候阿九还是个刚入会的四九仔,就是在停车场帮人看车赚小费的废柴。长得瘦,胆子小,嘴又笨,打架跑最后,分钱跑第一,没人瞧得上他。就程天朗不嫌弃,有烟分他一根,有饭分他一碗。
有一回阿九不知哪根筋搭错了,为了在妞面前充大头,偷偷把社团太子爷的宝马开出去兜风。回程的时候在弥敦道刮了辆的士,惊动了差佬。太子爷那辆宝马的车牌,全油尖旺的差馆都认得。人跟车一起被扣,阿九被拎回社团祠堂。
按规矩,至少留一只手。
程天朗站出来替他扛了。
“钥匙是我给他的。要打要罚,冲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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