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见过的那个创意总监,188,深色西装,手里夹着一叠文件,进来扫了一眼设计部,看到她,停了一下,点了点头,走向里侧。
就这样。
面试的时候是两轮,第二轮就是他,问的问题都不在她准备的范围里,有一个她答偏了,自己知道,他没有追问,只是在纸上记了一下,那个记的动作让她当时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个人不是在听回答,是在做记录。出门的时候她觉得没戏,回家把这件事放下了,录用通知来的时候她盯着那封邮件看了一会儿,没想明白是哪里过的。
现在那个做记录的人从她工位边走过去了,没有停留,那个点头的幅度和给这个部门里任何一个人的应该没有区别。
谢朝朝重新低下头,把电脑分辨率调了一下,继续看入职材料。
咖啡的事发生在早上九点二十分。
那杯美式是她早上七点五十在楼下咖啡店买的,做咖啡的是个生手,杯盖没有按到位,她接过来的时候注意到了,想让对方重新按一下,看了看后面排着的队,算了。车开到第一个信号灯,杯盖松开了一条缝,她单手按了按,没按实,后面一路她都记得这件事,打算到了公司再处理,然后到了公司,先迷了路,这件事就排到了队列的后面,再想起来的时候,她已经提着它走到茶水间的拐角了。
谢朝朝去茶水间接水,顺手提上美式,拐弯的时候撞上了从里面出来的人,整杯淋了下去,从正面浇到了那件白衬衫上。
那个拐角是个直角,两边的视线互相都不通,她的速度不快,他的速度也不快,但两个人的路线在同一秒交在了同一个点上。她先看见的是白衬衫,然后是深色液体在白色上摊开的速度,那个速度比她想象的快,布料吸水,颜色顺着纤维走,边缘不规则,往下,往两侧,一直吃到腰线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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