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那时候她还没有这个她用了太多年、已经用成了真名的名字。
那时候她只有一个很普通的、在庄园里根本不会有人特意记住的名字,她是一个女仆,在某个贵族的庄园里做最底层的工作,洗衣服、擦地板、端盘子,在主人用餐的时候低着头站在角落里,像一个不会说话的摆件。
庄园很大,规矩很多,她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工作,直到深夜才能躺下,腰酸背痛,十个手指头被冷水和碱液泡得裂开了无数道口子。
她不抱怨,因为她没有抱怨的资格,也没有抱怨的对象。
她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她是庄园里最不起眼的一片灰尘,落在角落里,没有人会特意来扫,也不会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直到那个少爷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罗兰。
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刚从外地回来,骑着一匹高大的白马,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天鹅绒外套,领口别着一枚银质的胸针,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他从马上跳下来,把缰绳随手丢给马夫,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看了她一眼,只是极快的一瞥,然后就走过去了,靴子踩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有节奏的声响,一步一步地消失在庄园的主楼里。
她低着头,手里端着一盆刚洗好的床单,水珠顺着她的指缝往下滴,在石板上砸出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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