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右手从抹布里cH0U出来,食指和拇指b成一把枪的形状。
然后把枪口对准本人的方向,不是方觅。
他保持这个姿势约一秒半,虎牙全露。
然后他把"枪"收进围裙口袋,转身推门回了店里。
本人站在原地,受试者正低头翻购物袋里的零食,没有看到。
本人记录以下疑问:
该手势属于挑衅、问候还是纯粹自娱?
如果是挑衅,为什么笑?
如果是问候,为什么用枪?
如果是自娱,为什么对准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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