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受试者M属X觉醒的实践验证者,不是假设提出者。
假设提出者是袁自元,他在本人尚未取得实验数据之前,用一句不贴标签的话,把受试者推到了认知门槛上。
本人将此事实记录在案。
本人对袁自元没有感谢,感谢不适用于两个主T之间的学术贡献归属。
但本人将袁自元列为"受试者自我认知初始假设提供者"。
该学术贡献已归档,不可撤销。
数据碎片四:枪
昨日傍晚,本人与受试者从超市返回。行至小区门口,本人在马路对面看到袁自元。
他站在纹身店门口,正在擦玻璃门上的黑板。
他看到我们,没有走过来,没有挥手,没有喊"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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