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陪我去酒店吧。”
“好。”
孟文州和那些朋友打了招呼后便带着我去往酒店。
我坐在他的副驾驶位上,再一次感叹好车的舒适与平稳,车外飞逝的街景都像文艺片里那般有了故事感,唯一违和的是副驾驶位上坐的不是白天鹅,而是一只哈巴狗。
我猜大概率孟文州把所有的怒火都通过这次运动发泄了出来,折腾到凌晨才允许我拥有自主行动权。
身体像以前妇女在河边清洗的衣服一样,被棒槌敲打了成百上千遍,浑身都散了架,不过衣服是洗干净了,而我还要再去洗一个澡。
放了一浴缸热水,泡进去后我点起一根烟抽起来,烟燃得很快,灰烬自然掉落在地上,我扔掉烟头,点了第二根烟,这时孟文州裹着浴巾来到我身边凑头先我一步吸了一口,紧接着他便恶趣味地喷我一脸烟。
“怎么不去睡觉?”我的嗓子因为一夜运动加上一根烟的作用,变得犹如公鸭嗓。
孟文州倒是不在意,好像这个时候才发现我脸上的三条疤痕,问:“脸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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