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小镇的书店「拾光屋」要举办一场「老物分享展」。老板娘委托阿翰为几件展品写一点简介。这本该是他最擅长的事,但当阿翰坐在电脑前,手指触碰到键盘的那一刻,那种熟悉的僵y感又回来了。
他的大脑自动切换到了「战斗模式」:「这个标题够x1睛吗?」、「老板娘会不会觉得太文青?」「如果没人看,是不是代表我很失败?」
他写了又删,删了又写,萤幕上的游标规律地闪烁,像是在嘲笑他的无能。
「又在跟那个影子b赛了?」老人的声音从书店门口传来,他带了一袋热腾腾的烤地瓜。
「我没办法……」阿翰颓然地推开键盘,「我明明觉得这些老东西很有意思,但只要一想到这是工作,我的脑袋就自动锁Si。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写遗书,而不是在写故事。」
老人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剥开一个地瓜,香气顿时弥漫开来。
「阿翰,你以前的创意,是为了求生。」老人缓缓地说,「你必须写出让那个男人满意的东西,你才能活下去、才不会被羞辱。所以你的大脑把创意跟恐惧连结在一起了。」
「没错,我觉得我的灵感像是被绑架的人质。」阿翰苦笑。
「那我们今天换个玩法。」老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r0u皱的旧照片,上面是一个生锈的铁罐,被丢弃在海边的草丛里,「别把它当成工作,别去想什麽点阅率、转单率。想像这是一个你刚认识的朋友,你要跟别人介绍他的优点。不准用广告金句,不准用夸大的形容词。只准写你的感觉。」
阿翰看着那张照片,沉默了很久。他试着不去想「受众」,不去想「KPI」。他看着那个生锈的铁罐,想到它曾经装过甜美的糖果,曾经被一个孩子紧紧握在手心,後来被海浪洗刷掉sE彩,最後安静地躺在草丛里看星星。
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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