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金说:「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的第九条有这麽一个规定,戒严时期被判刑已经确定者,解严之後不得申诉。这也就是说,不管你以前被判刑是否公平,反正解严之後也没机会伸冤,那麽解不解严,其实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不知道这麽长一串历史跟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有何关联,我只能简单地「噢」了一声,表示明白。
「在那个年代里,可以控制人民的法律有三大类,第一是戒严法,第二是动员勘乱,第三则是特别刑法,这三大类让军事审判介入民间案件,以致於发生了很多冤狱。可是你知不知道谁在执行这三类的法律,又是谁在监控着人民的生活?」
「警备总部?」其实我只听说过,这时候刚好搬出来。
「宾果。」
「什麽宾果?」
「警备总部是个直属於太上皇的单位,这你知道吧?」阿金说:「警备总部里面不会全都只有警察,了解吗?」
「不了解。」我说我只在多年前看过侯孝贤拍的「悲情城市」,不要指望我在一部电影里就完全了解这个国家的近代历史,况且那部电影後半段我都在睡觉。
「警备总部或国安局之所以能够迅速又有效率地监控人民,那是因为他们养了一大批的特务。这些特务都具有各自的本来身分,可是又暗中侦蒐人民的生活,一旦发现什麽异动,就会立即传递,很快地就将可疑目标逮捕,然後他们便根据上述的三类法律去罗织罪名,而且军事审判并不对外公开,所以最後就是他们有权力,可以轻易而且草率地处决人犯──尽管这个人可能其实什麽法也没犯,他只是对生活有那麽一点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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