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叔已经离开了,打打杀杀的年纪,他已过了。公司本有轮班值夜的人,今晚全都取消。
我把大门打开,点亮了办公室里所有的灯,独自坐在最近门口的接待位置,看着电梯位置楼层的数字灯跳动,时间将近,我等着阿白跟沈四走出七楼的电梯。
奉叔离开前嘱咐再三,这两人的手段跟风格都很剽悍,如果可以,最好在最短时间之内动手,以免横生枝节,丢了自己的命。
红眼埋伏在七楼往八楼的楼梯转角处,他说二对二才公平。
接待位置正上方有个挂钟,十一点十八分。有点倦意,又喝了一口咖啡。以前公司我常来,奉叔忙时,会要我或弹珠帮他处理琐事,阿竹个X马虎了点,奉叔不怎麽喜欢他。
即使再亲近的人,当无法喜欢时,就是无法喜欢。奉叔不喜欢阿竹,红眼不喜欢钱师傅,於是人只好学会忍耐。我没有特别忍耐谁,望着时钟,也没想出自己特别讨厌谁或喜欢谁。
如果我连喜欢与讨厌都没有,那算不算得上是孤单?在想打个电话给伶时,忽然放弃这念头,其实我不算真正的孤单,至少我还有约略是喜欢的人。
望着还没扫除乾净的满地碎玻璃,我以手支颐,心中揣想着阿白为何会只要五百万?倘若他真的需要钱,开口,奉叔不会不帮忙,又何必扯破脸,却只为这点小钱?
公司最大的收入,是放款後的利息,有些融资之後无法偿还的,其抵押品会被拍卖,曾有几次,我们陪着奉叔去看抵押品、估价,然後连系新买家,报价、议价。奉叔会给我们一些零头,作为工作报偿,那些零头够我生活好一阵子,够阿竹或弹珠去几晚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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