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起身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看了眼外头的街。天灰蒙蒙的,周末两天不去五金店,她居然有点想那股铁锈味,想他低头干活时冒出的汗珠。
她靠在窗台上,手托着下巴,脑子里又闪过他的脸。她一开始只想把他发展成“pao友”,图个新鲜,可这男人太难搞,她反倒有点上头了。她眯着眼,嘴角一扬,自言自语:“石振邦,你等着,我就不信你真没点想法。”
她转身回到桌前,拿起口红又抹了一层,心想周一再去五金店,得换个法子撩他。
下次不摔了,也不蹭了,她得想点新鲜的,看看这块石头到底能硬到啥时候。想着想着,她笑出了声,手指轻轻敲了敲桌子,眼神里满是狡黠。
又是我最爱的石振邦视角:
时间一晃,毓情来五金店学手艺已经快一个月了。起初,石振邦对这个白净又聒噪的女人没啥感觉。她每天五点多踩着小皮鞋晃进来,扭着腰喊他“大叔”,不是弄脏了脸就是摔个跟头,搞得店里乱糟糟的。
他只当她是个花钱买乐子的城里姑娘,图新鲜罢了。学费他收着,教两下应付过去,压根没往心里去。
她的那些小动作——胳膊蹭蹭他、递东西时手指擦过他手背——他也不是没察觉,可他懒得搭理,觉得这丫头就是毛病多,日子过得太闲。
可这周末,店里安静得有点不对劲。平时周一到周五,毓情下班后准时出现,叽叽喳喳地围着他转两小时,天黑了才走。周六周日她不上班,自然也不会来。
石振邦原本觉得耳根子清净是好事,可这周六下午,他坐在工作台前摆弄一把坏锁,店里冷冷清清,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居然有点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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