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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不成要她就这样妥协的回去,她拉不下这个脸面。难不成在周明沐心里,她一点地位都没有。不行,她要争口气,绝对不回去,再说都答应吴氏,要把信交到吴守宪手中,不能对她食言。家产那是属于吴氏,就应该物归原主,还算吴守宪有良心,要把它们归还给吴氏。

        她身为吴氏的女儿,为娘做这点事应该义不容辞。顺便再回去祭拜顾氏,也不知道这次回去之后,有生之年还会不会再来京城?她更应该倍感珍惜这次的绝妙好机会,不能浪费了不是。拖着疲倦的身子,昏昏沉沉的脑袋,林冬娴强撑着坐起来,慢悠悠的穿好衣裳坐在桌前,拿着筷子大口大口的吃起米饭,真香。

        仿佛饿了三天三夜,桌上的饭菜很快就被她一扫而光,等到小二过来的时候,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地上了。林冬娴强忍了胸中的笑意,干咳了两声才打破了僵局。小二把一碗稀粥还有一碟咸菜放在桌上,把中午的碗筷收拾好带走了。

        喝了一碗热乎乎的稀粥,顿时觉得浑身舒畅多了,好像手上的力气大了许多不说,走路都轻巧了。看来她不着急赶路是对的,洗洗脸,就继续回到床上睡觉,她就不相信,多睡觉,再养两天身子还能不好。临睡觉之前,抬手放在胸口,摸摸绣在中衣里面口袋里的银票,还在,那就好。

        一路上她并没有把钱财外漏,更没有张扬,应该不会惹人注意。连着在客栈休息五天,整个人像脱胎换骨一般,精力十足。准备明天早上离开,继续赶路,今天就在客栈休息,顺便去四周转转。听说不远处有一个小镇,客栈的饭菜实在吃的太腻了,没有半点油水,对她这个天天开荤的人来说,有些受不了。

        再者她大病初愈,需要吃些荤腥补补身子,如此一想,她就简单的打扮一番,穿着淡蓝色的直身长袍,腰间是同色的宽封腰带,头发被笼在一只金冠里,越发显得面若冠玉,鹤立鸡群。她望着铜镜里的这身打扮,看了许久,没想到她穿起男装来,这么俊俏。

        还等什么,快点去小镇上大吃一番,当然没忘记她的马车,绕去客栈的马厩里,在马的身上来回不停的摩挲着,“马儿,马儿,你乖乖的吃,明天我们要赶路了,你可要抓紧吃饱了。”林冬娴贴在马背上喃喃自语,拂拂袖袍,准备前往白云镇。

        白云镇还是从小二的口中打听出来的,花了她一两银子,小二告诉她白云镇最有名的就是烤鸭还有叫花鸡,让她一定要去品尝。一边走一边汗流浃背,阳光照射在她身上,越发觉得难受,要不是还有一小半的路程,她真想掉头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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