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徐丽已经谈得差不多了,也就是说主要负责人已经了解了他们的课程,并给予了认可,那么他还有必要事无巨细地再来一遍吗?
没有这个必要。
再想想这次碰面的主要目的,虽然说是让他再讲讲课程,可讲课程只是碰面的一个过程,不是这次碰面的目的啊。
目的是什么呢,不就是他作为乙方的课程负责人,和甲方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认识一下,熟悉一下吗。
这不才是主要目的吗?
一想到这,李安心里有数了,或许比起课程,他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才是最重要的。
不光是领导,还有其他相关老师,想必到时候去的老师未来都是与他做工作对接的老师。
说句不好听的,给下面的人留个好影响有时更重要,领导还能天天来过问社团的工作进展,不都是下面的老师吗。
如果他是这些老师,明明还没开学,却被叫来开会,然后还得听一个不认识的人唠叨半天,他肯定心里有抱怨。
搞社团的人挣钱,又不是他们挣钱,他们只是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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