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樱提供的录音是不是合法证据,不是熊律师说了算,需要法官判断。

        主审席上,年轻的法官当庭问闻樱为什么会想到录音,郑致和要回答,法官示意由闻樱本人回答。

        “这是我第一次和大人谈判,也是我第一次出版,我不知道自己提出的条件《爱格》会不会同意,我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好这件事,当时想到录音,并不是为了今天当作证据,我是想要留着录音自己事后复盘,努力提高自己的谈判技巧,我只是一个资质中等的普通人,没有过耳不忘的能力。”

        ——不,这纯粹是职业习惯。

        律师是习惯了录音的。

        录音可以更好记下委托人的需求,确保没有遗漏。

        不过律师在录音前会事先告诉委托人,不会偷偷录音。

        闻樱提供的音频资料绝无剪辑,法庭是否采用,就要看法官如何去定性了。

        她在录音前,没有获得韩琴的允许,这是对方律师唯一可以用来攻击证据合法性的理由。

        但闻樱不觉得自己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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