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瑾对他人心思都不甚在意,他只惦念着何时才能见到三小姐。夜晚躺在通铺上,趁着他人入睡,阿瑾便摸出枕下的宣纸小心展开,借着窗外月光凝视纸上“瑾”字,在手心一遍遍描摹。他每次路过三小姐别院门口总会走慢一些,期盼谢婉凝能看到他,叫住他,和他说说话。
良子与他年龄相仿,两人关系额外亲近几分。有时两人一起工作,良子便同他说些三小姐的事,这时阿瑾总会认真听着。可良子口中的谢婉凝真是混世魔头,爬树翻墙、游湖不归、偷喝窖酒,每件他都说得绘声绘色、仿佛亲眼所见一般。阿瑾皱眉看他,无声控诉良子嘴里没几句好话,小马倌便双手一摊,“没办法,我只知道这些。”
阿瑾便不理他,默默做自己的事,良子只好红着脸补充道:“其实这些都是小梅和我说的,你可别告诉别人。”良子说完,后知后觉阿瑾是个哑的,赶忙补上几句,“知道你想着三小姐,但我们能在谢家做事已是福气,哪还敢想着和千金小姐说上话!要我说呀,你就别整天想着那些有的没的了,好好做事才是本分!”
阿瑾想你倒还不如不说,可他心里也知道良子的话句句在理,自己靠近三小姐尚困难,又如何谈报答恩情?
思来想去,阿瑾决定向宅邸的护卫学武。他没底子,只能从最基础的体能练起,该做的活计也不能落下,每天累得手脚酸软,一动便浑身散架一样,却还是咬牙坚持下去。
“你就这么想见三小姐吗?”良子问。他不能理解,有饭吃有地方住,对他而言这些就够了,为什么阿瑾还不满足呢?少年听了他的话,向他铺开那张已经被折展无数次的宣纸,良子似乎有点明白过来,背着手摇头晃脑,嘴里念念有词,“要我说,这天下还属情字最伤人!”阿瑾知道他最近定是看了爱情话本,撇下他练武去。
劳作与训练使得阿瑾快速长起来,再次见面谢婉凝需要抬起脑袋看他。“阿瑾,我差点认不出你!”谢婉凝打量自己的护卫,想起父亲说“和哑巴相处可不容易,爹给你找个会说话的女护卫”时吹胡子瞪眼的模样,生怕她被阿瑾拐跑似的——他要是看到阿瑾就不会这么想了!就像现在,谢婉凝稍微离得近些,他便低下头后退两步,一副要跪下来谢罪的样子,三小姐怀疑他要是会说话,是不是要念叨“非礼勿近”了。
阿瑾却心里打鼓,生怕自己眼中热切让她厌恶,只能压抑着尽量让自己离她远一点,再远一点。她身上浅浅的脂粉香味就萦绕在他鼻尖,连带着他心里也痒痒的。
从此三小姐身后多了条尾巴,阿瑾不说话,只是沉默地替三小姐完成她的各种愿望,诸如摘下卡在树上的风筝,挡去公子哥的敬酒,遛三条不安分的大狗。有时候谢婉凝看着被细犬拖着满院子跑的阿瑾,竟觉得他也是自己的宠物,美丽、安分且顺从。
当初捡他回家,谢婉凝并没想太多,只是觉得浑身伤的哑巴乞丐可怜,仅此而已。但是现在,怜悯的情感似乎随着陪伴而产生了些许改变,谢婉凝自己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喜欢他的胆怯与小心,以及目光接触的瞬间他眸中的慌张,这使得她总想摸摸他的脸,像对待受惊的猫儿一样安抚他。我在想什么呢——谢婉凝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一直盯着阿瑾看,而少年的脸又红透了——可他的确很有趣!谢婉凝如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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