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睁大了眼睛。他的目光略过谢婉凝手上的珠串、颈间的玉饰,落在她神情认真的脸上。最终,他缓慢且郑重地点了点头。

        谢家小姐居然捡了一个乞丐回家,这说出去要惊掉多少人的下巴!可谢婉凝哪会在意这些,在小梅惊诧时她已经把人拉起来,朝小婢女嫣然一笑,“走吧,我们回家。”

        “小姐,人带来了。”谢婉凝坐在凉亭里喂鱼,焕然一新的乞丐被领到她面前。和初见时相比,洗净脏污血渍、束起散发的乞丐看上去总算有了人样。仔细比较起来,乞丐比谢婉凝还要高一点,但最小的护卫服穿在他身上仍显得袖腿肥大,看他稍显凹陷的脸颊,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饱饭。

        谢婉凝屏退下人,招呼对方到自己身边坐下,指着石桌上的宣纸道:“你会写字吗?”

        乞丐摇摇头,攥着衣角,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

        “这下难办了,我总不能一直叫你小哑巴呀。”谢婉凝皱着眉头思索,乞丐小心翼翼挪近一些,手指点点自己的脖颈,又指了指谢婉凝。

        “你这是何意?难道你叫阿脖不成?”谢婉凝不解地看他,乞丐摇摇头,又将手指在自己颈间划上一圈。

        “你是说...我的玉饰?你的名字和玉有关?”谢婉凝看见乞丐的眼睛亮起来,一边暗夸自己聪明一边猜测道:“那你叫阿玉?阿瑛?阿琛?阿瑾?”

        说出最后一个名字时乞丐点头比划着,谢婉凝停下来,为第一步进展感到高兴。她写下一个“瑾”字递给他,“阿瑾,我以后便如此称呼你啦!”

        乞丐——现在应该是阿瑾,握着那张纸,在心中认定自己的主人。

        阿瑾从此在谢宅住下。虽然是三小姐破例带回的人,但究竟是初来乍到,不熟悉规矩的他也只能从最底层的跑腿杂活儿做起。因为和哑巴交流起来麻烦,仆人们都不常与他说话,阿瑾本人倒也不甚在意,大家聊天时他便坐在一边静静聆听,偶尔跟着笑笑。一段日子相处下来,仆人们都知道他踏实肯干,没什么坏心眼,又可怜他不会说话,都愿意带着他一起做事学点东西。饭菜有定额,大家你掰一块饼我给一口菜,慢慢把麦秆一样的少年养得脸色红润起来。阿瑾脸上的青紫红肿逐渐消下去,显露出年轻人清隽的面庞,几个小婢女看见他时总会偷偷红着脸笑,连一向冷面的后厨婆婆都会多给他盛些,惹得马倌良子羡慕地吵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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