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红星钢铁集团制度变革方案的时候李学武就充分地考虑到了这一点,同班子内领导做了沟通。

        不能简单地放权,一放了之,不管不问,这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对下面的同志也不负责。

        给分公司赋权,给业务赋权,要让一线业务人员有一定的业务执行能力和较为系统宽松的执行范围。

        在框架制度之内,有利于集团发展和进步,不违反相关规定和约束的行为,都是可以协调的。

        分公司领导就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和决定权限,对机遇的把控绝对会精准到位。

        同时,集团公司要严格制定相关的制度,保障权限的使用和透明,细化业务范围,细化管理范围。

        这是一个庞大而又细致的工程,李学武组织了多个部门,协调了联合学校的教授和学生参与此项工作。

        耗时了将近三个月才完成了第一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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