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海产总公司,由张长明主持接待了以李学武为代表的轧钢厂一行考察人员。
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下开展了贸易磋商,以及深度合作的具体事项。
座谈会议定了包括贸易项目内几个大类的产品贸易条件,项目外的商品贸易方案。
最重要的是敲定了接下来的五年,营城造船厂在津门的主要销售渠道和贸易方向。
津门海产承诺,三年内将提供不少于两百艘两百吨级以上的渔船订单,五年内将提供不少于五十艘五百吨级的渔船订单。
同时津门海产在考察判定营城造船厂的建造能力和资格后,将提供五艘五百吨级的冷冻运输船订单,以及三艘一千吨级的货运轮船。
协定条件是营城造船厂保证按时开工,按时完工,按照订单要求制造船舶。
同时,轧钢厂保证津门海产在贸易项目中的合作地位,保证其公司代理销售的船舶交付数量不少于津门办事处对外销售的50%。
也就是说,营城造船厂产出的渔船,只要在津门本地销售,卖十艘,其中就得有海产总公司的五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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