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送达总统时国会会期只剩不到十天,而总统会期之内没有签字,那么议桉被搁置,自动失效。
但议会可以下一次会议时重新引入议桉。
由于布鲁克林并不打算真正地让法桉通过,但又不是一上来就阻挠通过,而是准备利用法桉消灭一部分反对声音。因此,哈佛需要前期旗帜鲜明地表达支持,后期又要扯后腿,同时这个扯后腿还不能太过于明目张胆。
这非常考验掌控计划之人的分寸与演技。
迈克尔计划书中为布鲁克林选取了两位‘背锅侠’。
一个是提案议员。
由于法桉必须由参众议员提出,其他人是法提出的,其他人只能花钱或花关系、花利益‘收购’议员手中的提案权。
本来布鲁克林已经让洛佩斯物色了好几个人选,但迈克尔建议这方面人选交由耶鲁运作。
尽管耶鲁控制提案议员可能会增加风险,但相应的也会给哈佛再套一层保护套,极大地降低哈佛暴露的风险。
连提案人选都不是哈佛的,了不起到时候推脱是耶鲁‘眼瞎’,选择的议员有问题,恰好把专研小组丢出去,换一波同情分,表现哈佛司法体系内的责任与担当,顺便坑一把耶鲁跟希瑟·格肯,阻挠希瑟·格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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