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原告提请的证人做了伪证,那么是谁让他做的伪证呢?

        证人自愿的?他大发善心,想着为一个只认识不到半天的姑娘讨回公道?

        一旦雷蒙德·纽曼被证明作伪证,陪审员瞬间就会联想到原告身上,他们原本因奥维斯一家悲惨的结局而泛起的同情心会瞬间收回,甚至因为雷蒙德·纽曼作伪证而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进而对原告充满恶感。

        可布鲁克林能不同意吗?

        他身为法官,是有权利驳斥这一申请的。

        从程序上而言,他的确能驳斥。

        但这不仅仅是程序问题。

        如果布鲁克林选择驳斥这一合理的申请,他就变得不再公正。

        彭斯·诺顿大可以借用这一点大肆渲染布鲁克林在本桉中起到的‘关键作用’,到那时,即便原告胜诉,对布鲁克林而言,也是失败的。

        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布鲁克林驳斥了被告方一次关键性的申请,导致桉件最终结果出现偏差,那么这起桉件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但在众人心目中,就是一起冤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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