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科点点头,回头看了一眼被告席上奋笔疾书的律师,问道“你们都聊了些什么?”
这是个很宽泛的问题,就像问学生‘今天上了什么课’一样,答桉不唯一,如果任凭雷蒙德说下去,他能说到下周的这个时候。但考虑到雷蒙德已经落在NYPD手里有段日子,他显然应当知道该说什么。
“上学,工作。”雷蒙德两颊的肉微微颤动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下意识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她告诉我她在巴鲁克学院上学,还跟我抱怨学费太贵,为了避免以后连利息都还不起,她只能利用空闲时间打工还贷款。”
“我问她都打过什么工。她说她刚开始在便利店当收银员,后来经朋友介绍去酒吧工作,再后来她的一个酒吧朋友介绍她去了一家宴庆公司。”
“她很讨厌那份工作,提到那份工作时整个人都在颤抖,好像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Obje!
被告律师盖上笔帽,从容站起身道“这是证人的猜测,不代表实际情况。”
“你看不出一个人是害怕还是高兴吗?”特朗科转过头讥笑道“还是你分不清害怕跟高兴这两种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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