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不过他跟雷都没上过大学,对哈佛耶鲁这种顶尖院校的恩怨情仇更是一无所知,也只能选择相信布鲁克林了。

        “可他为什么要刺杀我跟弗兰克?”

        大卫疑惑地问道。

        当晚一共有三起枪击事件发生,一起是针对布鲁克林的,枪手差点儿成功。一起是针对弗兰克·雷根的,被弗兰克当场击毙,一起是针对大卫的,被警觉的大卫躲了过去。

        三名受害者,布鲁克林,弗兰克,大卫。

        如果说罗伯特·戈登雇凶杀布鲁克林还可以用学院之争解释,那弗兰克跟大卫就毫无道理了。

        弗兰克可不是什么哈佛毕业生,他小儿子倒是哈佛的毕业生,他曾经还参加过小儿子的毕业典礼。

        可罗伯特·戈登又不是疯子,他总不能杀掉所有参加哈佛毕业典礼的人吧?

        如果说弗兰克还勉强跟哈佛沾点儿边,那大卫就更没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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