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摇了摇头,他索性放缓车速,指了指自己“布鲁,你忘记我是干什么的了吗?”

        “干什么的?”布鲁克林撇着嘴,故意拆台“E.D.N.Y在职法警?频繁出入夜店并有多次夜不归宿记录的室友?还是纽约市多家酒吧与脱衣舞俱乐部的尊贵会员?”

        “我见过的经历生死的人比你见过的人都要多。”雷没理会布鲁克林的胡搅蛮缠,认真地说道“通常经历过生死的人要么更珍惜生命,要么陷入疯狂。”

        “珍惜生命的人从生死之间学会了热爱生命,陷入疯狂的人在生死之间学会了无畏。在他们看来,连死神都奈何不了自己。自己是上帝之子!”

        “那我学会了热爱生命。”布鲁克林道“我发现,活着真好。”

        雷再次摇头“不管学会什么,生死之间的经历也只是经历,并不会教会人放下,它或许能改变一个人对生死的看法,但无法改变一个人对仇人与亲人的看法。”

        “你对媒体的态度从来都是冷酷跟不耐烦的,今天突然变得彬彬有礼起来,这一点儿也不正常。”

        “我只是不想跟他们过多地纠缠。”布鲁克林叹息着说道“否则他们不会轻易放我们走的。”

        “肖恩医生不是说过吗,我需要回家休息,不是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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