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不辜一家三人”,指的是类似灭门的恶行,杀人一家三口。

        此三罪,皆为“不道”。如果确定下来,连三岁小孩儿也知,第三氏定被灭族,而像胡/平这样的第三氏门下宾客,也会难逃一死。他跪在地上,口干舌燥,这么冷的天,汗流浃背。

        他嗫嚅地说道:“‘杀不辜一家三人’,第三氏确有此罪,但是不是有妖言、图谶、祝诅上之罪,我不知道。”

        许仲高坐在他的面前,伏下身子,盯着他,低声地慢慢说道:“依律:‘先自告除其罪’。又,‘造意者重惩,从者轻处’。你只是第三氏的一个宾客,不是造意首恶,如果肯自告,荀君必能使你脱罪,而如果不肯自告,……,你觉得你还能活过今晚么?”

        “造意”就是首犯的意思。两汉的律法强调故意和首恶,凡属此类,必从重处罚,而若非首恶,在犯下罪行后如果能“先自告”,也就是自首的话,可以“除其罪”。

        胡/平先在知道“许仲”的名字后,已自知若不好好配合,必无活路,又在狱中被武贵吓了个半死,胆气早无,事到如今,他也不再存侥幸之心,不再抱任何幻想了。

        他瘫在地上楞了半晌,不知不觉想起了荀贞任职亭长、有秩以来的一些作为,孤身登高家之门,折服高素,胆气雄足;越境击贼,尽显其雷霆手段。能做下这两件大事的,又怎么可能是一个懦弱的人呢?又怎么可能是一个受了侮辱不回击、不报复的人呢?

        他悲哀地想道:“第三氏,你们全看错荀贞了!”

        他终於举起了头,说道:“我说,我说。我自告,我自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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