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考试是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寒门也有更进一步的可能。
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
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岁科与特科两大类。
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
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文帝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武帝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件,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这就给了世家操纵的空间,逐渐的挤占上升的渠道。
在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亦得人最多,孝廉之设,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孝廉起初不是常科,不被重视,后来孝廉规定为岁举常科,才受重视,渐显重要。
孝、廉有“孝子廉吏”的意思;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这是对官吏的普遍要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