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并肩而行,方轻鸿左手提着油纸包裹的茶点,右手抱着堆搜罗来的小玩意儿,熟门熟路地领着人在街巷里七弯八拐。
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就是他此行的目的——买东西。
前世方轻鸿在鸟不生蛋的秘境里待了五十年,无比怀念人间鼎盛的烟火气,所以在挨完雷劈后,就跑来好好体验了把。他沿着官道一家家小摊看过来,见位须发皆白、形如枯槁的老伯在卖老物件,他也不嫌东西破旧,就这么蹲下来看。
约莫是能拿出来交易的东西,着实教人兴趣缺缺,热闹的街市唯独老人摊位前乏人问津,东西不是黑乎乎蒙着层腐朽的油渍,就是就是锈了的铜灯铜炉,唯一能拿出手的,还是只细细小小的白银戒圈。看得出拿来前细细擦过了,才有如今的光泽。
但方轻鸿拿起的,是那枚黑乎乎的扳指。
当时的他万万没想到这枚扳指,居然是昔年瀛洲岛岛主遗留之物。任谁也意料不到,这般可遇不可求的宝贝几经辗转,竟流落去了凡间。
倒不是方轻鸿有慧眼识珠的本事,是他刚蹲下,一直静静沉睡在丹田内的太初剑突然震动了下。然后他一件件摸过来,直到拿起扳指时,剑身又震了下,方轻鸿放在掌心细细观摩,心道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不同,值得烧火棍给这么大反应。
那会儿太初剑已经在他手里待了五十年,能看能摸的地方早被他里里外外翻了个遍,硬是不给他半点回应。这还是它头次有了波动,他自然心生好奇。
一为满足好奇心,二则是看老伯着实可怜,方轻鸿特地出大价钱,将扳指给买了下来。老伯心善,连连说着:“这如何使得,要不了这么多,要不了这么多。”拉着方轻鸿的手,要把多余的银钱塞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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