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是孟陶陶脸色古怪,连还端着碗一口口慢慢品着的关知珍都奇怪地望了过来。王庭反应最快,从主簿态度里察觉了他们的身份估计不一般,连忙从侧面迎上来,“掌柜的在后面忙着,我来介绍一二。今日主要是薯条、炸狼牙、土豆泥三种,就是生意太忙,您要是等得了,拔丝地瓜也可以做。”
“他们……都是来吃土豆的?”
主簿跨进大门才看清坐满一半大堂的客人面前都摆着碗筷,显然不像他们是为了看美人而来。
“正是。”王庭引着他们一行坐下,等了半天没等到这些人点菜,暗自翻了个白眼。
“咳咳。”主簿从门前往来基本每人尝过一次都会掏钱买一份大或者一份小的薯条上被同伴叫回了神,“就那个薯条,一人给我们来一份。门口你们那个伙计吃的什么味,就给我们上什么味道。”
这是经验之谈,往往食肆酒楼自己跑堂伙计吃的才是最实惠好吃的菜色。
唐掌柜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已经被归为了往来居伙计,见王庭回来,搭着他肩膀道,“怎么样,你们家来了个大生意,不照顾照顾我?他们喝点什么?”
“什么大生意。”王庭轻嗤一声,“四份甘梅薯条。”
“会变成大生意的。”唐掌柜笃定道。
他说的是短短时间他总结出的经验,往来居这薯条看着卖得便宜,一小份只要一文钱,但正因为便宜,尝过的人只吃一个不过瘾,最少也会再买一文钱的分量,光他看见的,孟陶陶眼前那个篓子已经装满了铜板。而不买一文钱薯条的人,也会进门买些别的尝尝,一来二去,可不就是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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