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大明文魁 >
        首先火耗银不再是不成名目的收入,而是朝廷明文规定。

        然后火耗银上缴朝廷后,再下发至地方,一部分作为地方衙门的办公之用,一部分作为官员的养廉银子。

        而且清朝对各省规定了火耗数额,不许官员们再随意加耗。

        当然林延潮决定火耗归公,除了吸收清原先改革的优点外,更重要是在地方推行银币,使得银本位制在明朝官方民间得到贯彻。

        但此举遭到了沈一贯的极力反对。

        沈一贯的理由是,火耗本就是不成文的陋规,朝廷变成明法与加税何异,如此等于助长不良风气。

        二人针锋相对,林延潮与沈一贯谁也说服不了,这一次林延潮不再对沈一贯让步了。

        于是沈一贯愤然道:“次辅的火耗归公之策,请恕仆不能在票拟上附名。”

        林延潮知道,他虽可以以次辅的身份单独上奏,但少了沈一贯的附名,无疑是告诉外人二人意见不合,同时也给朝堂上下更多反对火耗归公的借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