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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一贯一听到这里,立即道:“次辅,如此不是将羡余银变成明文了吗?”

        朝廷地方将民间百姓缴税的杂银碎银,统一再铸成官银。

        官府将杂银铸成官银必然有损耗,还有人工,器材的支出,这些一概归入火耗。

        一般这火耗是定在两成至三成之间,火耗多出来的部分就是羡余,这笔钱是进地方官员自己的口袋里的。

        这样例子很多,比如漕运时,地方官府要多给漕丁两三成漕粮作为路上开支所用。

        而且这不是明朝独有,从汉朝起地方为京中运粮,官府都要向老百姓多征收粮食,这称为雀耗,鼠耗,名义上粮食储存里被雀鼠吃掉的部分。

        但火耗的弊端很多,比如火耗地方官员自行规定,每两收二钱至五钱不等。而且越穷的地方,火耗越高,比如天下最穷的陕西,火耗竟高达五成。

        对于火耗的存在,地方督抚不仅不制止,或睁一眼闭一眼,而是公然与州县分赃。所谓好处大家拿。

        林延潮的火耗归公,当然是清朝的治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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