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民兵来维持治安当然是一个方法,但民兵所能够保证的也只有当地的治安而已,更多的地方仍旧需要联合治安维持部队来维护秩序和治安。
但受限于联合治安维持部队的规模,他们所能够维持和覆盖的区域也是有限的。
毕竟只有一个旅的兵力,三十条陆行舰听上去虽然多,但是撒到整个欧洲的话,这点兵力着实不值一提。
所以这也就导致了想要扩大更多的受控制区域的话,一支新的武装力量的建立就变得必要起来。
他们需要的并不是驻扎在城市里的驻军,这个角色已经有民兵来充当了,这支新武装力量所需要扮演的是巡逻兵的角色。
具有一定的机动力量和武力,不是被动的驻扎在某一做城市,而是像联合治安维持部队一样,可以进行巡逻,维持更多地区的治安和秩序。
并且这支部队最好也和各地的自治委员会一样,属于自治性质的武装,而非在炎国扶持下建立起来的傀儡武装。
毕竟炎国在欧洲投入的力量也有限,并不能真的组建一支受控制的武装力量。
这样既没有必要,也影响不好。
而这样的需求,让陈新所想到组织形式居然是骑士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