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魔焰没想到庄敬会有这样浓郁的冥气,就像没想到他神识那么坚固一样。
混世魔焰不会服人的,至少他的脾性之中没有这一项。
勇往直前,踏平一切,这是生存的意义。
所以,混世魔焰的所有事情,不是在征服,就是在去征服的路上,仅此而已。
突然出现的这个人族,本来就是一堆白骨而已,但是,他率先亮出的魔器,让混世魔焰心旌摇动,差点要纳头便拜。
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
当那刀光消失之后,混世魔焰立刻恢复原样,该吃吃该喝喝。
至于说……杀人,这和杀妖兽一个样子,没有不同。
自己最厉害的神识之术,被生生挡住:这让混世魔焰极为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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