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合永丰,金兰之兵足矣!”
明生继而笑道“再谈法律一草案,我四海的法律条款太多大而化之,不够具体明晰,同时亦有疏漏之处,需不断增改。
诸如新兴的手工作坊,种植园雇佣有为数不少的工人,有很多因工受伤者看病需自掏腰包,某看就不合理,这医药钱是不是要雇主出资?
再有很多工人一天工作五六个时辰,但是从没有假期,这人活的同畜生有何区别?是不是可以每七日休息一日?
还有我四海的女子,赚钱养家者数之不尽,有才有德着亦为数不少,是不是可以给其更多的社会地位?
便如那唐霜玉和离一事,夫妻之和离,是不是要在财产分配,子嗣抚养方面做的公平一些?人家女子本身就有收入,怎可净身出户?有娘家的尚好,若是没有娘家的不是逼人去死!
某提议在元老院之下单独成立一咨询部门,分门别类对法律进行研判,逐步细化。可分科探讨,诸如刑法,民法,契约法,劳工法等等。
大学的法律一科要开设诸多课程,不怕不懂,可以慢慢研讨。
元老院牵头,教育部,警察署,监察公署,新闻公署辅之,务求做到百姓有法可依,公职人员执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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