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想知道的事,直接问。
三、自己的人生,自己决定。
四、不为任何人改变志愿。
那是她十九岁那年写的。那年夏天,她传了最後一则讯息,然後在宿舍的顶楼坐到天亮,下楼,洗脸,买了这本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这四行字。
每换一本新的笔记本,她就把这四行字重新抄一次。抄了九年,抄了十一本。
她看着那四行字,看了很久。
然後她翻回今天的那一页,写下:
「四月二十六日。以哲和品妍的婚礼。遇到他了。心跳一百二,持续约三分钟。香菜很难吃。麻酱面很好吃。」
「明天:早上六点起床跑步。改完五年五班的考卷。记得买猫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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