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吞下口中最後一口带着馊味的残渣,缓缓地、一点一点地停止了咀嚼。

        我直起那原本佝偻、卑贱的脊背,面无表情地抬起沾满泥泞与Hui物的衣袖,慢条斯理地擦去嘴边的馊水。那双原本因为过度肥胖而总是挤成一条缝、透着疯癫与痴傻的眼睛,在这一刻,缓缓睁开。

        没有疯癫,没有痴傻。

        在那幽暗的雨幕中,这双眼睛里只剩下一片深不见底、犹如极北冰渊般的清明与极致的残酷。

        这猪食,我吃了整整十几年。

        从什麽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从我深刻地意识到,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刘宋皇室里,身为一个皇子,太过聪明是会Si无全屍的时候吧。

        我从小就胖,生X懦弱。在那些高高在上的皇兄眼里,我只是一个可以随意逗弄的r0U球;在父皇眼里,我是一滩毫无利用价值的烂泥。当年太子刘劭发疯弑父,太极殿上血流成河,我是靠着躲在床榻底下瑟瑟发抖,甚至吓得失禁尿了K子,才因为太过废物而侥幸逃过了一劫。

        後来,我那好三哥刘骏打败了刘劭,踩着满地的骨血登上了皇位。我以为,新朝雅政,我的好日子终於来了,当时三哥先后赐给我禁军最高指挥官「中护军」与「领军将军」的职位。为了向他表忠心,为了洗刷我懦弱的标签,我主动接下了那件满朝文武都避之唯恐不及的脏活——

        我带兵,去屠戮了萧家村。

        那天夜里的大火,烧红了半边天际。无论男nV老幼,皆在我的刀剑下发出凄厉的哀嚎。我以为,递上了这份沾满无辜者鲜血的投名状,我就能安安稳稳地当个大宋亲王,受人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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