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初的资料在隔天凌晨三点送达。
林宥铭没有回家。他在数据中心的备用工作站前坐了整夜,萤幕的光是房间里唯一的照明。他面前的桌上摊着三样东西:一杯已经凉透的黑咖啡、一张台南旧城区的历史地图、以及一台正在接收大量档案的笔记型电脑。
阿初传来的不是论文,不是田野调查报告。是照片。一张一张拍自府城隍庙旧档案库的原始文件。泛h的宣纸、破损的线装书页、毛笔字迹晕染开的清代公文。每一张照片的右下角都有阿初手写的编号与日期,以及一行小字:「阅後即焚。勿存云端。」
林宥铭打开第一张照片。
那是道光十五年十月,台湾府台湾县的一份刑案卷宗。标题是五个字:
「陈守娘命案」
字迹工整,墨sE浓重,是官方文书的标准格式。但细看之下,每个字的收笔处都有轻微的颤抖。书写这份卷宗的书吏,似乎在手抖。
他往下读。
卷宗记载,道光十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夜,府城大南门内,居民听见nV子的哭嚎声,持续数个时辰。翌日清晨,邻人发现陈守娘陈屍於自宅後方的一口井旁,身上伤痕累累,致命伤为後脑遭钝器重击。现场没有凶器,没有目击者,没有嫌疑人。
案件由当时的台湾县知县亲自查办。查了三天,以「自尽身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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