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帮家里理货,穿着它;中午去隔壁金吉家送盒饭,穿着它;下午在房间里翻美琳姐留下的旧杂志,穿着它。对她来说,穿洛丽塔已经不需要理由了。

        美琳姐走后的这三年里,她把这条裙子穿了一次又一次,穿到裙摆上的蕾丝都起毛了,穿到腰上的蝴蝶结被洗得有点褪sE,穿到隔壁卖碟片的老王都习惯了——最开始他还会说“小叶今天又是小公主啊”,现在他连头都懒得抬了。

        地下街的人也习惯了。一个穿洛丽塔的nV孩在地下街的走廊里走来走去,就像日光灯管会嗡嗡响一样,成了一条固定不变的风景线。

        陶叶喜欢这种感觉。

        她穿着洛丽塔的时候,觉得自己和地下街其他人不一样——不是更好,只是不一样。她不是在模仿美琳姐,她是在和美琳姐保持某种只有她自己知道的联结。

        她拎着两颗白菜走到派出所门口的时候,看到那里围了一群人。

        准确地说,是两群人。一群是金吉和他的朋友们,她一眼就认出来了——金吉站在最前面,穿黑sET恤,袖子卷到肩膀,两手攥着拳头,脖子上的青筋鼓得老高。

        另一群是四五个她不认识的人,穿的衣服b金吉他们明显好一个档次。

        两群人中间隔着三四米的距离,互相骂骂咧咧,推推搡搡,气氛像是随时会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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