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烬恭敬不如从命,利索地挂了电话,走到洗手台洗了把脸,抬头间已然从深情男大变成冷漠酷哥。装过头,把自己累到不说,眼周红肿了遍,费劲睁开眼不如平常二分之一大。他整体放松下来,面无表情。他眼型本就属于比较锋利的一种,现在又少了日常那一副缱倦的柔情,看上去有点不爽的意思。
水珠从锐利的眉梢划过,祁烬抬手去抚摸镜中的自己,手指划到眼角处停下,轻轻叩击在泪痣上,那颗痣隐在由高挺鼻梁挡下阴影里,被一层水光包裹,像是黑暗里唯一的亮光。
祁烬很少照镜子,因为太帅,每次都忍不住停下来欣赏自己的那张完美无缺脸半个小时。这个样子的自己倒是少见,酷帅酷帅的,就是太冷漠了,不适合在人群中迷惑众生呐。
抬手间,一抹金属光泽亮透了他的眼,是项链。既然宋歧路送他以后还不用见面,他丢掉也没关系吧。这条项链带的他很难受,精神层面的难受,不是因为廉价,原因他也不知道。
项链不好摘,捯饬了半天也没弄下来,他打算寻求外援——季绛霖。
红肿的眼睛不好见人,原本计划跟宋歧路分完手去寻欢作乐庆祝一下,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来会所而不呆自己家的原因。只是失策了,演技来了,挡都挡不住,季绛霖说的对,他果然适合当实力派演员。
从口袋里掏出墨镜带上,瞬间恢复平日里吊儿郎当样。
和宋歧路分手如此顺利,还没有闹僵,简直是喜事一桩,祁烬头戴墨镜单手插兜哼着小曲,就差嘴里叼草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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