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喻新yAn。

        和他za好舒服。

        他哭起来好好看。

        陈朝希最初不过是在经过一个公园,看见他被一群熊孩子踢的球打到了,然后他把球一脚踹得飞远,惹哭了一群小孩的时候注意到了他,觉得他有趣。

        后来又在被抢劫的时候看见那头红毛,觉得实在是缘分。

        送上门两次,她不做点什么,简直对不起这老天N的安排。

        最开始也没想做到这一步的,她对他的感情能有多深呢?给他买衣服的羁绊都不想有。

        也没有觉得多么非他不可离不了他,只是习惯了他在身边。

        后来赶走了他,也习惯,甚至没有怎么想起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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