獒犬早在舔弄雌兽肉窍时,便将这处隐秘的软穴摸了个通透。
此刻热烫的巨物熟门熟路地抵上去,腰胯骤沉,猛力一顶,粗硬的兽具便贯穿进那团湿漉漉的嫩肉深壑里,撑开层叠蜿蜒的血肉,柱身火热的脉动紧贴着湿软媚肉传递过去。
它曾是斗犬舍里最凶烈的悍将,乌黑油亮的毛色之下,藏着一道道旧疤,那是幼年时与群犬争斗、被利齿撕扯的痕迹。
自它成年后,便再无一犬能在它身上留下伤痕。
王府的仆人来挑斗犬那日,它正谋着从犬舍潜逃。
犬舍老板为了讨好贵客,在肉食里下了药。它嗅出气味异样,避开了那些肉骨,却不防饮了被动了手脚的清水,药力顺着血脉漫开,令它四肢发沉、步伐迟缓。
被铁链牵至陌生的长廊下时,它仍旧灵敏的嗅觉立刻捕捉到一缕若有若无的香气,勾魂夺魄。
这里面一定有它喜爱渴求的东西。
或是鲜美可口的食物,或是柔腻可骑的雌兽。
事实证明,它猜得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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