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就在床上这么黏糊着。他像块狗皮膏药,怎么甩都甩不掉。

        我其实可以一脚把他踹下床。但我没有。

        就这么待一会儿吧。我想。

        至少在这个阳光很好的早晨,这间不到四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我不是一个人。

        我身边,还有个脑子有坑的傻子,愿意陪我一起,烂在这个泥潭里。

        “喂,”我被他蹭得有点痒,用手肘拐了他一下,“你这件破网纱衣服,还要穿到什么时候?硌死我了。”

        他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被我撕得破破烂烂的黑色“速干衣”。

        “你嫌弃它?”他可怜巴巴地问,“这不是你昨天……说喜欢的吗?”

        “我什么时候说喜欢了?”我瞪了他一眼,“我是说它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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