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灯泡也得有个限度。
不如,搬出去住吧。
自己手里还有点钱,虽然不多,但找个便宜的,凑合一阵子应该还行。
等找到工作,就能站稳脚跟了。
只是,一想到要搬出这个小院,离开有康志杰在的地方。
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他皱着眉不耐烦却又不得不照顾她的样子,再也听不到他粗声粗气吼她的声音,心里头就空落落的,像缺了一块,又酸又涩。
以后,这个院子会有nV主人,会是李美红。
他们会一起吃饭,一起过日子,说不定很快就会有孩子。
而她自己,就会像个真正的过客,悄无声息地退出他的生活,变成陌路人,连偶尔在路上碰见,可能也只是点点头,擦肩而过。
越想心里越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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