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两秒,才注意到书桌角落放着那本笔记本,边角被折起来的一页像一个小小的记号。便利贴底下还压着一支黑sE原子笔。
我抬头往旁边看,他还没来。
我不知道为什麽突然觉得喉咙有点乾,像是被什麽无形的东西提醒了——
他真的记得我。
而且记得的方式,不是那种热闹的。
我把便利贴翻过来,想写点什麽,又觉得太刻意。最後只是把笔收进笔袋,把笔记本推回他那侧一点,像把一个不敢承认的心思藏起来。
大概过了五分钟,他才走进来。
头发有点乱,像是刚用手抓过。校服外套没有拉链,里面白衬衫的领口微微翘着。他把书包放下时,视线刚好落在桌上的笔记本上,然後很自然地看向我。
「你看到了?」他问。
我点点头,「你折的那页…我晚点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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