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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休结束,我带着雨伞走到一年七班门口,放眼望去却不见蔡岳宇人影。

        「欸,你有听说了吗?蔡岳宇他把嘟嘟的车窗给砸坏!」七班一位绑着高马尾的nV同学开头道。

        「对呀,可是不是说是为了救猫吗?」另一位短发nV同学疑问。

        「但为了救猫把主任的车砸坏,这会被记大过吧?说不定会被告。」

        「被告也太扯了吧?但他也是为了救他的猫呀,如果他没发现,说不定猫就Si在车上了。」短发nV同学一脸不敢置信。

        原来那辆车是嘟嘟的,看班里讨论的如此火热,想来昨天他砸车窗救猫的事已经传遍七班,依照刚才那些nV生讨论的内容判断,蔡岳宇现在应该在嘟嘟办公室因为此事正在训话。

        我越过她们直往主任办公室。

        昨天虽然看到时车窗已被砸破,但後续我还帮忙蔡岳宇想办法安置猫咪,暂时隐瞒此事也没去报警,照道理我也算是帮凶,如果要惩罚理应也有我的一份。

        我站在主任办公室门口,敲声门见没回应又敲第二声。

        过了三秒仍无回应,正当决定再敲第三声时,门突然被推开,迎面走出来的正是蔡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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