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字在他心里滚过的时候,像含了一颗烧红的炭,烫得他整个胸腔都在疼。他已经有整整七年没有见过这个人了。七年,足够一个孩子长成少年,足够一棵树苗抽出新枝,足够一段记忆被时间冲刷得面目全非。

        可他记得。

        他什么都记得。

        记得那个人手掌的温度,干燥而温热,像冬天里煨在炉边的陶壶。记得那个人身上淡淡的沉水香气,不是熏衣的香料,而是常年批阅奏章时,墨汁里掺了沉麝,沾在指尖袖口,日积月累浸出来的味道。记得那个人坐在书案后面,微微低着头,烛火将他的侧影勾勒成一幅剪影,眉骨的阴影落在眼窝里,像远山含黛。

        记得那个人叫他“鹤洲”时,声音低沉而平稳,像深冬里敲响的一口古钟,余音袅袅,在胸腔里回荡很久才肯散去。

        那时候他六岁。

        六岁的沈鹤洲被从江南沈家的老宅里接出来,一路舟车劳顿,被塞进一辆四面垂帷的马车里,晃晃悠悠地走了将近一个月,最后从一道他叫不出名字的侧门被领进了这座城池。他记得那天的长安下了很大的雪,他缩在马车角落里,手脚冰凉,嘴唇发紫,不敢哭,也不敢问。

        有人掀开了车帘。

        冷风裹挟着雪花灌进来,他打了个寒噤,抬头看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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